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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花结构的本质

发布者:wubaiyi发表时间:【2015-04-07】

比较一致的观点倾向于将花看作一个节间缩短的变态短枝,花的各部分从形态、结构来看,具有叶的一般性质。首先提出这一观点的是德国的诗人、剧作家与博物学家歌德(Goethe 1749-1832),他认为花是适合于繁殖作用的变态枝。这一观点拥有了化石记录以及很多系统发育与个体发育证据的支持,并且能较好地解释多数被子植物花的结构,因而延用至今。

一朵完整的花包括了六个基本部分,即花梗(pedicel)、花托(receptacle)、花萼(calyx)、花冠(corolla)、雄蕊群(androecium)和雌蕊群(gynoecium)。其中花梗与花托相当于枝的部分,其余四部分相当于枝上的变态叶,常合称为花部(flower parts)。一朵四部俱全的花称为完全花(complete flower),缺少其中的任一部分则称为不完全花(incomplete flower)。

花的各部分(如花萼、花冠、雄蕊群和雌蕊群等)及花序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,产生了各式各样的适应性变异,因而形成了各种各样的类型。

形态结构, 花的形状千姿百态,大约25万种被子植物中,就有25万种的花式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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